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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患者出院后如何报销?

办理流程:除特殊情况外,出院结算时进行医保报销。

地点:住院部一楼大厅

所需材料:出院证、押金条、患者及经办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携带户口本)

报销流程:请先到2号审核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后到3、4、5号结算窗口办理出院和报销。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需注意:

(1) 住院分娩的产妇报销时还需持准生证及复印件、生育证明条(证明条盖章需到门诊楼一楼导医台盖章)。

(2) 新生儿出院报销(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到当地乡镇办事处入上居民医保后方可报销,超过三个月再入医保将无法进行报销)需持经办人身份证、住院发票、农村信用社的卡或存折、账户户主的身份证、无卡证明、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农村信用社的卡或存折与卡主的身份证复印到一张纸上。

(3) 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请您先到2号审核窗口领取《商河县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情况核实表》的审核表,填写完整后请交回。审核周期大概为一个月,审核通过后医院工作人员会打电话通知您来医院办理出院和报销。

2.出院患者的无卡证明去哪里办理?需注意什么?

出院患者办理无卡证明需要去所在县的人社局办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也可以选择电话咨询办理:县居民医保办电话:84870658、县职工医保办电话:84879258。

新型社保卡不用办理无卡证明。

3.住院患者健康扶贫报销地点、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报销地点:住院楼一楼大厅

所需材料:健康扶贫证、身份证(患者、经办人)、出院记录、住院发票(加盖公章)、患者农商银行(信用社)卡或存折、患者身份证和卡或存折复印件(复印一起)、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残疾贫困人口残疾救助、商业保险结报单据或凭证(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1)贫困人口住院帮扶取消病种限制、慢病帮扶实行扩面免费。(2)贫困人口患者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赔付后,剩余医保统筹范围内自付部分,由医疗扶贫专项资金根据费用额度按比例分段帮扶。200(含)—5万元部分帮扶90%;5万元(含)—10万元部分帮扶95%;10万元以上由民政下部门实施重特大疾病特殊救助。住院费用当次结清。贫困人口患者住院费用经各类帮扶后,个人实际支出数额扔较大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专家组进行审核,年底进行专项帮扶,费用从医疗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中支出。(3)特殊病种及就诊情况除外,精准扶贫的帮扶不涉及家庭病床、意外伤害、居民生育、转诊、在校大学生就医等情况,跨医疗年度分开计算,一次住院费用对应两次清。

4.新生儿采血如何办理?

办理地点:住院部五楼东侧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1)新生儿需产后哺乳满72小时以后,哺乳满6-7日最佳,最晚不要超过产后15天。

(2)采血一个月后根据采血卡上的提示查采血结果。

(3)采血最好父母一方前来,所留手机号必须是父母一方的,因若有问题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筛查中心会给您所留号码发信息。

(4)新生儿出生转儿科需出院后哺乳满72小时候采血。

(5)采血后药棉和胶布可于24小时后取下。

(6)采血后1周内不能洗澡,保持针眼处清洁干燥,预防感染。

(7)天冷时,采血前请注意新生儿足部的保暖,以免出血困难增加穿刺次数。

(8)为保证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顺利进行,需由两名家长进入采血室,一名家长抱孩子,另一名家长带新生儿预防接种本填写信息,为保证结果准确一定不能带大点孩子进入。

5.《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办理?

办理地点:住院部五楼东侧的出生证明发放室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张)、按有产妇手印并填写完整的委托书(产妇本人来办理不需要委托书)、

注意事项:

(1)出生证明需一年内办理。

(2)过期及无磁身份证属于无效身份证,需先更换有效身份证再办理。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新生儿的姓名将无法更改,请您慎重的给新生儿起好名字。

6.住院病人出院后如何复印住院病历?

一般情况下,病人出院十个工作后日可复印。(特殊情况除外)

办理地点:办公楼二楼病案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和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有工作人员值班)

注意事项:

(1)复印人为患者本人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

(2)复印人非患者本人的,须提供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患者为儿童,须提供患儿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4) 复印死亡患者病例的,须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复印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与病人关系有关证件。

(5) 公、检、法、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保险机构还需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

(6) 有结账发票者请先出示结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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